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严重失信名单。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中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