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北县供水中心东水厂新凿水源井及配套工程”招标文件内计划工期的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9月**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现澄清更正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9月**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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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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